鄭重聲明

 

近期,我公司(湖北長安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)發現一家名為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的社會企業,存在偽造我公司公章、虛構與我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的行為。該公司通過上述虛假手段,在社會上擅自收取下游勞務班組保證金,嚴重損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,并給相關勞務班組造成了潛在的經濟損失風險。

為維護我公司合法權益,避免廣大合作伙伴及勞務班組遭受損失,我公司現鄭重聲明如下:

一、 我公司從未與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務分包合同,亦未授權該公司以我公司名義承接任何工程項目或收取任何費用。凡以我公司名義與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簽訂的合同、協議、承諾等文件,均屬虛假、無效。

二、 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所刻制并使用的我公司公章系偽造,其以我公司名義對外從事的一切行為均與我公司無關。我公司保留通過司法鑒定等方式追究其偽造公章、冒用企業名義等違法行為的權利。

三、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收到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以我公司名義出具的勞務分包合同、授權書、保證金收取通知等材料,請務必提高警惕,切勿輕信。如已因此產生資金支付或其他損失,請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,并可通過法律途徑向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主張權利。

四、 我公司已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備案,并保留依法追究“成都晶弘鑫建設有限公司”及相關責任人偽造公司印章、合同詐騙、侵犯企業名稱權等法律責任的全部權利。我公司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,堅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。

特此聲明。

湖北長安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
2026年4月2日